随着新的课程标准的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教师开始用新课标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我们欣喜地看到,教师的观念在逐渐更新,学生的主体地位开始得到体现,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被日益广泛地采用。但是,在新课标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否则,势必影响新课标的全面贯彻落实。下面,以小学语文学科为例,谈谈新课标实施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自主”与“自流”“
让学生自读课文、自定学习内容、自选学习方法已是当今阅读课上的“流行曲”。“你喜欢读那一段”、“你想先学什么”、“你想怎么学就怎么学”已成为教学中的常用语。的确,这样的教学能够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但是,当学生对新课文还没有基本的了解时,当新课文还没有引起学生强烈的阅读欲望时,让学生自定、自选学习内容,就很难达到教学目的。还有,在讨论交流时,教师跟着学生的思路跑,自已没主见,教学无主次,完全处于被动应付地位,而不是发挥主导作用,自主学习确需宽松的教学氛围,但在上述情况下,教师让出“平等中的首席”,甚至不去组织学生学习,退出教学的舞台,成为一个旁观者,这实质上把自主学习异化为放任自流。
比如:在一次“教坛新秀”评比中,有位教师为了体现自主学习的新理念,模仿特级教师支玉恒的教法教学《只有一个地球》。学生初读课文后,教师问学生:“此时你心中有什么滋味?是不是觉得酸酸的、甜甜的、苦苦的?”结果,学生一会儿说酸,一会儿说甜,一会儿说苦,杂乱无序。学生说到哪儿,教师跟到哪儿,对教学无组织,对学生不引导,使听课的学生和教师如坠五里雾中。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学习。教师既不能牵着学生鼻子走,也不能被学生牵着鼻子跑。尊重,不等于迁就;提倡自主,不等于百依百顺;群言堂不等于乱言堂。教师应是学生的领队,需要“引导”就到队前,需要“穿针引线”就插到队中,要担当好促进者、引导者、参与者的角色。也就是说,当学生遇到疑难时,教师要引导他们去想;当学生的思路狭窄时,教师要启发他们拓宽,当学生迷途时,教师要把他们引上正路;当学生无路可定时,教师要引导他们铺路架桥;当学生“山重水复疑无路”时,教师要引导他们步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佳境。就拿《只有一个地球》来说,我认为教师不妨这样引导;假如一学生说到“酸”,教师可以问:“还有哪些同学,你的感觉也是酸酸的?”让众人都来交流产生“酸”这种感受的原因,进而全体学生共同研读描写“酸”的词、句、段,共同感受、体验、理解“酸”。
合作学习与“拉郎配”
目前,合作学习风靡小学语文课堂,被认为是学生学会交往、合作,培养团队精神、竞争意识和领袖品质的最有效方式。但是,我们在听课过程中发现,教师在组织合作学习时,主观随意性很大:教师觉得该合作学习了,学生即使没有进入状态,毫无探究欲望,也得迅速加入学习小组:教师觉得该汇报成果了,学生即使正在进生激烈的思想交锋,正处于欲罢不能的探究状态,合作学习也必须要戛然而止……合作学习成了变相的“拉郎配”,成了许多教师实施新课标的装饰。学生成为注解教师所谓新的教学思想、教学方式的道具。
比如:有位教师教学《曼谷的小象》(第一教时),一节课中组织了3次合作学习。第一次在初读课文后,要4人小组谈谈初读后感受;第二次在重点理解小象拉车、洗车部分,要求学生讨论“你觉得小象怎样?哪些词语表现了小象的聪明、乖巧?小象为什么会这么聪明、乖巧?”第三次大组交流“假如不要小象帮忙,我们还有哪些办法把车拉出来?”这3次合作学习,除了第二次,其余两次纯属为合作而合作。
合作学习不能徒具形式,组织合作学习要注意两点:
⒈把握时机。一是出现新知识时;二是遇到大家都亟盼解决的问题,而依靠个人能力又不能解决时;三是学生意见不一致,且发生争论时。
⒉要精心设计合作学习的内容和要求,选择具体的学习方式,安排学习小组的组合等。否则,合作学习就会流于形式,学生就会成为教师教学过程中任意搭配的“郎君”。
尊重文本与珍视学生的独特体验
研讨语文新课标时我们发现,“体验”一词,有文中先后出现15次。与其基本同义的“感受”一词,出现13次。可见,新课标对学生独特体验的高度重视。有人说:“体验”是语感活动的桥梁,是语文素养的基石。这种说法一点也不过分。因为语文课程标准在阐述语文教育的基本理念时,从热爱语文、积累语言、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增强能力、提高修养、陶冶情趣等方面界定了“培养语文素养”的内涵。很显然,这些语文素养,很难以机械、呆板的言传口授养成,需要学生通过切身的积极主动的语文实践来感悟、体验。在听课过程中,我们时时能够感受到教师对“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种独特体验的尊重。但是,对于违背文本取向的“独特体验”,我们也要大喝一声“NO”!笔者曾多次听《狐狸和乌鸦》一课。归纳一下,无外乎3种教法。一是初读课文后,让学生说说对狐狸的看法,开始就给狐狸戴上“狡猾”的帽子。二是初读课文后,引导学生把狐狸3次对乌鸦说的话找出来细读、品味,结合狐狸与乌鸦的表现谈想法。由于教师没有设定框框,所以学生畅所欲言。有的说狐狸“狡猾”,说的话一次比一次动听,最后终于骗到乌鸦里的肉。有的说狐狸“聪明”,而且很有意志力,理由是狐狸善于察言观色,不断改变说话的内容,直到乌鸦开口。老师认为后面这种见解很有创意,大加鼓励。三是在学生畅后欲言的基础上,对上述两种观点展开讨论,狐狸究竟是 “狡猾”还是“聪明”?通过讨论,统一认识:狐狸是“狡猾”的,因为它用欺骗的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是不道德的。这是文本的价值取向。
很明显,第一次教法过早地给狐狸定论,形成了思维定式,不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独特体验,不利于发展学生的思辨能力和道德判断能力。第二种教法尊重了学生的独特体验,但忽视了正确引导,没有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取向。
第三种教法既珍视了学生的独特体验,又注意了文本的价值取向,符合语文课程标准中“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的新理念。
当前语文教学中的一个错误倾向是:片面理解“培养创新精神”、“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等原则,片面强调学生在阅读中的独特体验,而忽视文本的价值取向,甚至对学生的错误体验,不作评判,缺乏正确的引导。作为语文教师,切不可为了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而忘了语文教育的育人功能,因为“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远的”(课标语)。在《狐狸和乌鸦》一课中,狐狸的话是言不由衷的,违背了公民道德规范“诚信”的原则。假如把这种违背“诚信”的行为视为“聪明”来赏识,那么让学生如何看待现实生活中假、冒、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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