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声和光”作为《课程标准》规定的“运动和相互作用”的一个二级主题,是义务教育阶段物理学科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标准对该主题的定位,应当表达了这样的思想:第一,从整个物理学的科学体系来看,声和光都是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成为现代科学技术的重要基础,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获得关于声和光的最基本知识,是初级中学物理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之一;第二,把“声和光”归属于运动和相互运动,体现了“改变过分强调知识传承的倾向,让学生经历科学探究过程,学习科学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的课程理念。作为运动和相互作用二级主题的“声和光”,极其富有知识的可探究性和规律的可重复性。充分利用好课程资源,开发出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探究中体验物理,形成本质与现象联系的自然观,在掌握基本规律的同时,通过对过程的体验,获得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全面提升,应当成为实际教学的主要目的。
本章的重点规律和知识内容是声音的产生和传播的条件。学生在学习本章之后还应当能够试图用基本规律浅显地分析和解释一些声现象。
在本章学习结束后,对学生的评价应当体现以下思想:第一,能够比较科学地阐述基本规律和基本结论(表现为知识内容);第二,能够使用相关知识解释生活中的声现象;第三,能够通过学习过程中的经历,进一步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和方法,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学会思考问题和提出问题;第四,能够关注声的科学利用和不正当利用,以及噪音污染问题,在提高科学素养的同时学做现代公民;第五,学会主动地欣赏音乐,自觉排斥低俗声音产品(商品)。
二、 教材的整体使用
使学生在经历科学探究之后,体验到振动产生声音是本章实际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而响度、音调、音品乃至超声和次声等概念和知识都是以振动方式的差异为成因的,所以,本章其它内容在根本上都可以看作是围绕“振动产生声音”展开和深化的,因此,不妨把“振动”看作是核心概念,于是对“振动产生声音”就成了全章教学的中心环节。
必须指出的是,本章中“声音的传播”一节是与“振动”没有直接关系的知识,此问题的引出,实际上充分反映了教学者的水准和思想深度,作为一种思考和尝试,笔者建议用“追问”作为话题的起因,具体的使用将在教学设计中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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